您当前位置:百家健康网_健康小常识|关心您健康的网站 >> 健康资讯 >> 允许在职人员申办医疗机构
允许在职人员申办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申办医疗机构 加入时间:2017-4-1 0:20:49
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决定》明确,增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等5类医疗机构类别,删除“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
《决定》对原《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类别进行了修改,增设了一些新的机构类型,包括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并将原医疗机构类别“妇幼保健院”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决定》删除了原《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配发的解读,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的条件,将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和安全,注重审查申办者的办医条件和资质,充分发挥医师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医师自主创业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加快社会办医发展,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原《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医疗机构报备、归档提出了要求。《决定》将其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解读说,实施电子证照制度,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原《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由于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当各负其责,推动并联审批,不互设审批前置条件。因此,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最新文章
- 抗病毒治疗大幅降低染艾婴幼儿病死率
-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传播指南推出
- 健康促进与教育要融入大局
- 1月31日河北承德鼎盛皇家灯会开园迎客
- 3种人群最易缺铁 吃什么补铁
- 吃素的坏处 长期吃素竟会带来三大危害
- 大雪习俗上吃什么 七大传统美食带你在
- 怎样淡化黄褐斑 9大食物轻松去黄褐斑
- 吃香蕉的好处与坏处 这些人吃香蕉要注
- 汗蒸的坏处 不正确的汗蒸对人体有害
- 板栗的营养价值 这几种人群不能吃板栗
- 自制减肥茶:三花茶的做法
- 小孩连续呕吐怎么办 妈妈们过来学几招
- 牙齿黄了不漂亮怎么办 怎么让牙齿变白
- 小米南瓜粥的禁忌 食补不成反而容易伤
- 男人为什么会射精过快?
- 男人的阴茎女人如何抚摸
- 男人婚姻恐惧症 七个不想结婚的理由
- 春梦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会做春梦?
- 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是需要过程和时间的
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