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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入时间:2018-7-11 11:01:48
 
核心提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大典型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2017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大典型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对于提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同时,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制定全面系统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郑新俭说,2017年前11个月,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14万人,起诉4.24万人。近期,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郑新俭表示,这类案件虽然绝对数量不多,但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据统计,自2016年1月到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幼儿园工作人员侵害儿童案件69人,提起公诉77人。

  据了解,我国已有多个法律文件体现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把校车超载问题纳入危险驾驶罪,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对于其他侵害幼儿园儿童的犯罪,也可以按照猥亵儿童、故意伤害等罪名处理。《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人应尽的职责,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婚姻法》中也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养教育的义务,并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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