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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河南新农合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国家谈判药品 加入时间:2016-10-9 14:38:54
 
核心提示:从9月1日起,河南省将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具体纳入情况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吉非替尼(易瑞沙)及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纳入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从9月1日起,河南省将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具体纳入情况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吉非替尼(易瑞沙)及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纳入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范围,补偿比例为70%。今后,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细胞肺癌参合患者使用这3种药物治疗,医药费用负担将大大减轻。为最大程度地减轻参合患者负担,河南通过和生产厂家进一步谈判,配套两种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相应买赠政策:购买易瑞沙8个月(24盒)后,慈善机构终生赠药;购买凯美纳38盒后,慈善机构终生赠药。

该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患者自付医药费用降低较为明显。以服用易瑞沙患者的实际花费为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前,易瑞沙(250毫克×10片/盒)的价格为5002元,患者购买5个月后可享受慈善机构终生赠药,患者年自付费用为7.5万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及河南配套政策实施后,同样包装规格的易瑞沙为2358元,购买8个月(24盒)后,慈善机构终生赠药,年费用为56592元,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救治报销70%,患者自付年费用仅为16977.6元。患者年自付费用节省了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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